以案说法——儿童游乐场受伤维权问题

张红涛
2024-09-02
来源: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暑假期间,家长比较爱带孩子去的地方就是游乐场了,但开心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近期在短视频平台上,频繁出现孩子在游乐场受伤的报道,网友留言中,关心较多的问题就是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在本文中,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家长在遇到此类安全问题时,应采取哪些维权措施。


基本案情:

20245月,王某(7岁)在母亲陈某的陪同下购票到某游乐场主题公园玩滑梯时脚部受伤,受伤后,陈某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检查后诊断王某右足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治疗并进行手术,支出医疗费用8000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者受伤部位构成十级伤残,建议护理60天,后期康复及营养费用18096元。陈某据此多次与游乐场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故陈某将游乐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游乐场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096元,陈某认为,该游乐场经营的游乐项目,应当保证安全性,并指导入场游客正确游玩,王某在游乐场游玩时,并没有作出其他危险动作,该游乐场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说:

根据以上案例,王某涉及的儿童十级伤残的一次性赔付金额,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8000元 (凭发票)

2、护理费:101.6//60

3、营养费:100//60

4、住院伙食补助费:100//60

5、交通费:凭发票

6、辅助器具费(按照医嘱)

7、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

据此,律师给出的维权步骤如下:

1、确定责任方:本案中伤害是由于游乐场的管理者或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他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收集证据:家长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记录、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孩子的伤害与游乐场的安全问题有关。

3、提起诉讼:家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诉讼法院可以选择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

4、调解: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调解可以减少诉讼的成本和时间,使得双方达成和解。

5、特别注意事项:家长作为监护人,对孩子的安全也有责任,如果伤害是由于孩子的不当行为或家长的监护不力造成的,家长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裁决结果: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该游乐场没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该游乐场承认其存在的问题,并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游乐场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2609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来源:百度文库   民法典(正式版)全文(合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所、娱乐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来源:百度文库 民法典(正式版)全文(合集))

本案中,游乐场作为为儿童提供游乐服务的工商户,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应当勤勉地尽到对隐蔽危险的预先告知和对不法侵害的积极防范和制止义务,保障进入其中游玩的儿童不因玩耍而遭受人身损害。王某在玩耍时受伤,该游乐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律师提醒:

依据以上法条,儿童游乐场作为游乐设施的经营单位,面对消费群体大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合理预见风险因素,及时消除危险或采取必要措施。建议相关部门,定期对未成年人游乐场所的经营状况、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游乐场所及时进行整改处理。除此之外,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应注意到未成年人心智发育阶段的局限性,在携带未成年人进入游乐场所时,应进行有效看护、安全警示提醒、遵循工作人员提示,及时发现并制止危险行为。同时,注意甄别游乐场所是否具备经营资质,其配套器材、安全辅助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结语:

未成年人游乐场安全是一个重要议题,其牵扯的社会问题方方面面,本文通过对一起未成年人游乐场安全案例进行的反思与分析,提出了家长法律维权和提升安全保障的建议,家长为孩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同时也督促了游乐场管理者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保障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以案释法】儿童在游乐场内摔伤,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昌吉法院

[2]在儿童乐园受伤骨折怎么赔偿?

来源:国晖律师伤害索赔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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