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们占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合理合法吗?

吴恙
2023-09-29
来源:泽达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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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9月11日,江苏南通长江镇因为广场舞问题发生了纠纷。原因是一名家长带小孩在社区的广场玩耍,却遭到广场舞大妈的驱赶,双方先是发生言语冲突,之后该家长被多名大妈围殴,在撕扯过程中有一大妈被推倒在地,于是有人报了警。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赶到后对双方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起冲突的地方是公民活动区域,后续也会给社区建议划分两个区域,如广场舞区和儿童游乐区,以免发生抢夺地方的纷争。

对于此事件,有些网友认为明明是广场舞大妈占用公共场所还先动手打人,不应该对受害者家长也批评教育,并且有网友认为广场舞大妈的行为十分恶劣,单纯的口头教育根本起不到实际作用,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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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焦点

一、大妈们有权使用小区广场跳舞吗

通常情况下,社区广场作为公共场所是开放给所有人使用的,每个人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从这个角度来看,大妈们使用公共广场跳舞只要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公共秩序,则完全是合理的,但相应的案例中的家长和孩子也可以合理使用广场,大妈们无权驱赶。

广场舞中的哪些情形可能违法
大多数人对广场舞感到不满是因为其具有集群性的特点,而过多的人集体占用则属于缺乏社会公德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且广场舞通常是在晚上进行,他们使用音响肆无忌惮的播放音乐,产生噪音从而严重扰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以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最重要的是,大妈们跳广场舞经常不顾及他人感受,擅自抢占用篮球场、停车场等专门场地,不仅严重妨碍了社会秩序,一旦老人不慎受伤,行为人还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先前有一则案例系67岁的老人在大学篮球场跳广场舞,被上体育课的大学生撞伤至其左侧股骨胫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后法院审理认为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篮球场是体育训练竞技场所,有学生上体育课时应当主动避让,且篮球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老人明知故犯应当承担60%的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义务放任老人在篮球场跳广场舞,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30%责任;而打篮球的学生在运动时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受伤,应当承担10%的责任。你认为这个判决是否合理呢?
本案中大妈可能到哪些处罚
数名广场舞大妈结伙对该家长进行暴力行为并造成其受伤的后果,轻则可能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拘留并且罚款,如家长受伤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则大妈们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在本案中,执法人员不应当各打五十大板就息事宁人,多名大妈殴打一位家长至其受伤,且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应当视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或拘留,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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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语

跳广场舞实际上有其合理性既可以健身娱乐也可以进行社交有助于老年人强身健体和身心健康所以并不能一概而论直接给广场舞贴上“低素质”的标签这本质是公共休闲区域的不匹配和监管部门的不作为问题只有直面问题并加强管理才能让每个年龄段的人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

如果您在生活中有遇到类似的纠纷,也可以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以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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