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专访】朱现领律师:冒名办卡留隐患,9年后扣款谁之过?

品宣部
2026-07-24
来源: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荔枝新闻”报道,南京市民何先生的一则遭遇引发广泛关注。据其反映,自己名下某银行的借记卡突然被划走17万5千余元,交易备注显示为“信用卡还款”。何先生深感诧异,因为他从未办理过该银行的信用卡。经反复沟通回忆,他才想起2017年曾被人冒用身份办理过该行信用卡,并产生了欠款。当时银行已认定属于伪冒开户,停止了催收并删除了征信不良记录,但却始终未将这张冒名卡注销。此后近9年时间里,这张信用卡的欠款利息不断累积,竟已达到28万余元。

直到最近银行系统升级,将这张本应作废的卡片“视同正常”,于是直接扣划了何先生储蓄卡中的存款。银行事后回应称系“工作疏漏”,已在两天后退款并完成销户。

这一事件看似是银行系统故障引发的“乌龙”,但其背后涉及的法律关系、银行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值得深入探讨。针对这些问题,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品宣部专访了本所主任朱现领律师,请他结合法律实务经验,为读者逐一解读。

一、从“系统失误”到“侵权责任”

从已披露的信息看,何先生起初只是发现银行卡资金被异常划扣,银行则解释为“工作疏漏”“系统升级导致”。如果仅停留在技术故障层面,似乎补退款即可了事。但朱现领律师指出,这起事件的法律性质远不止“操作失误”那么简单。

“银行与储户之间是储蓄合同关系。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银行负有保障资金安全、按储户指令办理存取转账等义务。未经储户本人授权,银行无权擅自扣划其存款。”朱现领律师表示,“本案中,何先生从未办理过信用卡,也从未就这笔所谓的信用卡欠款与银行达成任何还款约定。银行仅凭内部系统识别,就将他人冒名产生的债务强行从何先生的储蓄卡中扣走,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对何先生财产权的侵犯,涉嫌违法侵权。”

他进一步分析,事件中还有一个关键环节:2017年银行已经认定该信用卡系伪冒开户,停止了催收并删除了征信记录,但没有办理销户。这个“未销户”的漏洞,为9年后的扣款埋下了隐患。“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应当预见到未注销的冒名账户存在被重新激活或系统误认的风险。其怠于履行彻底清理义务,本身也是一种管理失职和违约行为。”

因此,这起事件不是简单的“系统故障”,而是银行在账户管理、风险控制、客户权益保护等多方面的综合失职,最终导致了储户的实际损失。

二、银行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朱现领律师从三个层次分析了银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一)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银行未经何先生同意,擅自划扣其储蓄存款,直接侵害了何先生的财产权。银行存在明显过错——既包括9年前未及时销户的过错,也包括系统升级后未核对账户真实性即执行扣款的过错。损害后果也已经发生:何先生一度失去对17万余元的支配权。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清晰。因此,银行应当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二)违约责任

何先生与该银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储蓄合同。合同中必然包含银行保障存款安全、按储户意愿提供服务的内容。银行擅自扣款,违反了储蓄合同的基本义务,构成违约。即使银行事后退款,也不能抹杀违约行为已经发生的事实。如果何先生因此产生了其他损失(例如因资金被扣导致对外违约、产生信用问题等),银行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违反法定义务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此外,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账户管理、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等都有严格规定。银行在2017年已发现冒名开户,却没有依法销户或采取有效的止付冻结措施,导致冒名账户长期存续并产生巨额利息,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定义务。

“银行不能简单以‘系统升级’或‘工作疏漏’为由推卸责任。”朱现领律师强调,“系统是银行自己设计、维护和升级的,系统出现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管理的问题。储户没有义务为银行的内部失误买单。”

三、消费者合法维权与银行的责任边界

本案中,何先生最终拿回了被划扣的17万多元,银行也完成了销户。但这并不代表类似事件不会重演。朱现领律师认为,该事件暴露了消费者在面对大型金融机构时的信息不对称和维权困境。

“很多消费者发现账户异常后,第一反应是慌张,然后去找银行。银行往往会说‘系统问题’‘后台操作’‘已经处理了’,消费者缺乏专业判断能力,很容易被安抚过去。”朱律师指出,“但消费者应当知道,银行无权单方面从你的账户划走资金,除非有法律文书或你本人的明确授权。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固定证据——截屏交易记录、保存短信通知、打印流水。然后正式向银行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说明扣款依据。如果银行不能提供合法依据,就应当立即要求退款并赔偿。”

他同时提醒,如果消费者曾遭遇过身份被冒用办理信用卡、贷款等情况,一定要追到底,要求金融机构出具书面销户或结清证明,不能轻信“停止催收”“删除征信”等口头或系统处理。因为只要账户在法律上没有彻底注销,随时可能因为系统变更、数据迁移等原因“死灰复燃”。

四、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与启示

假设本案中银行拒绝退款,何先生诉至法院,法院会如何审理?朱现领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指出几个可能的争议焦点。

第一,举证责任分配。储户证明存款被划扣的事实相对容易,而银行则需要证明划扣具有合法依据。如果银行拿不出何先生本人签署的信用卡合同或还款授权,也很难证明何先生对冒名卡有过任何形式的追认,那么银行败诉的可能性极大。

第二,损失范围的认定。除了被划扣的本金,储户可能还有利息损失、误工费、交通费、甚至律师费等。如果储户能够举证这些损失是因银行的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法院可以支持相应的赔偿。

第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或“恶意扣款”。 如果银行明知或应知其无权扣款而仍然操作,可能被认定为具有主观恶意,进而承担惩罚性赔偿。不过从本案看,银行事后迅速退款,法院大概率会认定为过失而非故意。

朱现领律师特别提到,此类案件对于普通消费者最大的启示是:不要因为银行是“大机构”就放弃维权。“很多消费者觉得为几万块钱打官司麻烦,或者认为银行会找各种理由推脱。但实际上,在法院面前,银行和储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会依法支持储户的诉求。”

朱现领律师最后总结道:“这起事件看似是个案,实则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在账户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系统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系统性问题。法律的本质是保护权利、平衡利益。消费者不必因为面对的是银行就感到畏惧,法律会站在有理有据的一方。同时,我们也希望金融机构能够真正将‘以客户为中心’落到实处,而不是出了问题就归结为‘系统疏漏’。毕竟,系统的背后是人,人的责任不能由机器来背锅。”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法律问题,为公众提供专业、务实、易懂的法律解读。如您遇到类似纠纷,欢迎通过本公众号后台留言或拨打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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