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拉架反被打伤,医药费谁赔?

20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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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张某、李某、王某三人系同学。

一日,张某、李某在洗碗时产生争执,李某揪住张某的衣领不松手,王某遂上前劝架。张某用碗殴打李某的过程中,王某用手一挡,碗随即破裂。王某感到手掌钻心的疼,前往医院诊治。经过检查,确诊王某右手第五掌骨骨折,住院五天,并进行手术治疗。

王某出院后,要求张某和李某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2万元。张某、李某均不愿意支付,王某只好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

经过法院调解,张某和李某各自承担一部分王某的医疗费,并当庭履行完毕。王某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法庭予以准许,并发给裁定书。

案情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首先,善意施救是传统美德,主动制止不法侵害是见义勇为的善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因此,劝架是维护社会正义的行为,值得尊重和鼓励。

其次,王某为防止张某、李某的矛盾升级而进行劝阻、拉架,意图是避免可能发生的人生伤害,既是自愿实施的救助行为,也是见义勇为的行为,是法律和道德所鼓励和支持的。法律应保护其合法权益,避免其遭受损失。

再次,从道德方面看,王某劝架是出于善意,目的是制止双方的不理智行为,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与和谐的社会秩序,本身并无过错。从社会良俗、公平正义出发,王某也应得到赔偿。

最后,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处理问题应保持冷静克制,理性处理纠纷,避免因为冲动行事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杲先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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