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瞒着子女找工作,后在工作期间不幸去世,因查不出所属公司,家人焦头烂额,最终选择委托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我所经研究后指派郑淑杰律师办理此案。郑律师聚焦两个要点,仔细核查蛛丝马迹,而后查明责任方并诉至法院罪责,最终获得胜诉。
本案的胜诉大力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同时提升了律所知名度。特此公告。
【律师简介】
郑淑杰律师,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从事专职律师四年。是北京市通州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通州区社区矫正专家库专家。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郑淑杰律师承办了大量包括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等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特别是在合同纠纷、公司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案情提要】
老王已过花甲之年,按常理来说已是坐享清福的年纪,但老王为了给儿女减轻负担,瞒着儿女在村子里找了一份清洁“工作”。
2021年12月中旬,天气自然降雪,不仅降雪量大,天气气温低至零下18度,属罕见气温低时间长,且冷空气源源不断涌入的冰冷天气。12月13日,老王被安排清除积雪工作,由于当天温度低,天气冷、老王从事清除积雪时,因冰雪路面滑倒后,不幸离世。
老王去世后,老王的儿子小华和女儿小花悲痛万分,但更悲痛的是,老王生前并没有告知儿女给谁工作,也没有留有任何协议,只是事发后由老王一同上班的工友通知,兄妹二人当即决定报警。警察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遂告知二人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风采】
小华和小花无奈,经反复权衡比较后找到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泽达律师事务所经谨慎研究后决定指派郑淑杰律师承办此案。
郑律师经认真研究案件事实后,认为本案的主要有三个重点需要查明:第一,老王究竟向谁提供的劳务(谁应该为本案担责),第二,老王的死亡原因及责任,第三,涉案损失范围、数额。
因事发突然又因老王的生前刻意隐瞒,老王儿女手上可用的证据很少,他们也不知道到底告谁。郑淑杰律师了解本案实际情况之后,指导并协助当事人打印了老王名下的所有银行交易明细,后郑淑杰律师又调取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并申请法院调取了派出所的询问笔录等证据。
最终,郑淑杰律师将给老王发过工资的两家公司、案发场地管理人村委会确定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
【争议焦点】
关于焦点一:老王给谁提供劳务这个问题,结合公安机询问笔录中A旅游公司承认雇老王做保洁等劳务的事实,及老王的银行卡交易明细也显示该公司在事发前多次向老王支付劳务报酬(工资)。A旅游公司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中也包括对该村景区、公园、物业的管理和旅游纪念品的生产、销售等,这说明该公司雇佣保洁人员提供劳务的范围并不限于本公司,同时劳务内容也不限于保洁,还包括篝火加班、疫情加班及临时安排的其他劳务等,这一点从该公司提供的工资明细可以得到充分。
关于焦点二,经法医鉴定老王死亡原因为左颞及基底节出血导致脑疝、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医疗机构确诊其病情为脑卒中(俗称中风),左颞及基底节出血(脑出血),左耳及左颞头皮擦伤,均未明确老王到底是因摔倒磕碰头部造成脑出血,还是因突发脑出血疾病致其摔倒,但可以明确的是:一、老王左耳及左颞头皮擦伤系生前伤,应为摔倒所致;二、该擦伤不是导致老王死亡的原因。
关于责任问题,即便老王系因自己身体原因导致摔倒,A旅游公司明知老王已是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雪后天气寒冷的情况下安排老王参加除雪,而中风、脑出血类疾病属致死率较高的疾病,在中老年群体中多发,寒冷季节发病率更高,毛A旅游公司在安排劳务时存在过失,对老王死亡的后果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案件结果】
在郑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认定A旅游公司对老王的损失承担责任。判决出具后,双方均未上诉。
胜诉案例不仅体现了泽达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的扎实能力,更重要的是,彰显了我们对客户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每一次胜诉,都是我们对法律职业精神的坚守,对每一位当事人责任与承诺的体现。
泽达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我们相信,正义虽可能迟到,但绝不缺席,我们将继续用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带去法律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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