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一天晚上,李某与朋友聚餐,期间饮用了大量白酒。聚餐结束后,李某将车停在了饭店门口的公共停车位。由于该停车位影响了其他车辆通行,车主被其他司机催促挪车。
李某自认为只是挪动一下车位,距离很短,便抱着侥幸心理坐上了驾驶座。他启动车辆后,刚将车开出不到5米,就与旁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了刮擦。对方司机发现李某满身酒气,随即报警。
交警赶到现场后,对李某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50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的标准(80mg/100ml)。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虽然李某挪车距离较短,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身就具有高度危险性,不以行驶距离长短来判定是否构成犯罪。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律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1.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则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像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都涵盖在内。也就是说,只要满足醉酒和在法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这两个条件,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2. 挪车行为的危险性:有些人觉得短距离挪车不会有危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酒精会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判断力和操作能力,即便只是短距离驾驶,也随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就像案例中的李某,虽然仅仅挪动了5米,却还是发生了刮擦事故。
3. 特殊情况的考量:2023年12月,最高法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没有从重处理情节的,可认为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处理。但如果存在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从重情节,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并非所有醉酒挪车行为都会被认定为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判断。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第十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四)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五)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七)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十二)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五)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二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的,依照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律师寄语
酒后挪车看似事小,却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在生活中,不少人认为只是短距离挪动一下车辆,不会有太大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醉酒后挪动车位这种行为,绝不能掉以轻心。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为了避免触犯法律,饮酒后切勿驾驶机动车,哪怕只是短距离挪车。若遇到需要挪车的情况,可以寻求代驾或者让未饮酒的朋友帮忙。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徐庆恒